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快新动能引育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9-18 14:23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文件
东丽政发〔2019〕7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 加快新动能引育 实施高新技术 企业倍增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东丽区加快新动能引育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加快新动能引育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倍增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加速新动能引育,支撑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区各部门及街道园区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创新引领作用和加快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民营经济的有效途径。 (二)统筹规划,系统布局 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整合聚集政策、区域、人才、院所等优势资源,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 (三)政策引导,科学实施 发挥政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体系建设、政策服务、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培育体系,高效有序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四)部门联动,强化服务 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园区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对企业的孵化、引进和培育实行全流程服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发展目标 (一)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跨越式增长 通过孵化、引进、培育等路径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到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50家,实现年均净增100家。技术含量高、核心技术突出、产业关联度大、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集聚。 (二)巩固存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提升服务水平等方式,根据存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基础提供精准服务,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吸引企业为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力量。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重新认定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前沿技术,成为承担各级科技项目的主力军,跨界融合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涌现,实现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累计授权专利达到8000件。 三、重点任务 (一)发挥院所平台优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力度 依托清华高端院、中科院系统分支机构等重点院所研发平台及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双创”平台,着力孵化一批团队优良、技术领先的优质企业,通过重点服务,用一至两年时间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已落地科研机构提升发展,以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为目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北京、上海、深圳等科技资源丰富的区域加强交流与合作,以发展飞地经济、“双创”平台结对子等方式,承接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逐步孵化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东丽区高新技术项目或投资项目到东丽区落地并给予奖励。(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街道园区) (二)发挥区域优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 以实体经济为根本,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石,依托东丽区优质区位优势、营商环境、载体空间及过渡期优惠政策,调整招商引资主方向,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以东丽开发区、华明高新区提升发展及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为契机,重点引进符合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落实天津市人工智能“七链”精准创新行动计划,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引进智能网联车产业项目并形成创新链、产业链;以华明人工智能小镇建设为契机,引进并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链。充分发挥优质招商平台作用,对引进成熟高新技术企业或备选库企业的机构,根据引进企业的规模水平、行业领先度及区级贡献等情况给予奖励。通过产业集聚效应,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品牌作用以商招商,吸引人工智能领域上下游高新技术企业落户。(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合作交流办、工信局、财政局、各街道园区) (三)充分挖掘资源,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力度 依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系统梳理区内发展态势良好的新经济企业、中小企业,将其纳入备选库,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定期召开知识产权、研发费加计扣除、技术合同、技术专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培训活动,强化企业研发投入意识,逐步培育一批有研发投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各街道园区) 依托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形成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雏鹰、瞪羚企业。建立雏鹰、瞪羚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比对数据库,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雏鹰、瞪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将其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通过走访调研,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协助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 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逐步筛选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研发投入占比、科研人员占比较高及自主知识产权较多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一是通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培训等多种形式,激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新认定积极性;二是筛选、培养一批业务专业、口碑优良的高新培育机构,结合机构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辅导申报成功率等因素,选定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机构名录;三是支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取得知识产权并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科学评级并给予相应服务券补贴;四是依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从人才培育、区域合作、产学研带动、科技金融扶持等多个维度扶持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奠定基础;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落实市高新技术企业配套政策,出台绿色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支持政策,在孵化、引进、培育不同阶段给予引导和支持。(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园区) (四)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助推高新技术企业稳健成长 发挥政策优势,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为主线,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引才的服务和政策支持,加快引育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对顶尖人才“团队+项目”给予资助。支持高层次领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到我区创新创业,努力培育一批优秀的杰出企业家、新型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一定落户补贴。完善企业与高校人才联合培养和双向流动机制,与知名高校共建实践基地,搭建企业引才平台,促进技术、成果、人才等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改革人才落户制度,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人才引进落户绿色通道,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推荐力度,为企业引进急需型人才提供便利。加大对新型企业家和“企业需求定制化”技术工程师的培养力度,支持技术人员参加远程教育学历提升。(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科技局、财政局) (五)多措并举,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推动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牵头发起设立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化区内投融资环境,搭建融资对接平台,为企业及相关金融机构提供对接自由、信息畅通的渠道,助力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严格落实智能科技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企业上云、企业智能化升级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推动企业持续研发、持续技术更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工信局、金融局) (六)精准对接,建立持续跟踪服务机制 建立东丽区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采集企业基本信息、阶段性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融资需求等信息,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摸清企业生产、经营及研发模式,掌握企业动态,了解企业困难,精准帮扶。利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联盟,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有针对性且高效的专业服务,保证企业的持续研发能力、高新技术产品生产能力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园区) 四、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东丽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园区及企业共同参与的咨询会、培训会与协调会,强化高效沟通机制,统筹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职负责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建立高效、专业、实干的工作队伍,形成强大服务和工作体系。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及相关政策,营造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良好氛围。 (四)加大政策支持。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力度,对认定和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咨询、投资等服务的机构给予奖励。
附件:东丽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任务分解表(2019-2021年) 附件
东丽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任务分解表 (2019-2021年)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印发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或转载,感谢所有为本网提供相关文章的媒体和作者,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3、转载本网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否则不得转载。 |